中关村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产业联盟
会员招募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定名为中关村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英文名称为Zhongguancun Cyberspace Affairs Industry Alliance,缩写为ZCAIA。
第二条 联盟是由北京鼎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锐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兴网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交控科技有限公司、军工保密资格审查认证中心联合信息安全核心芯片(CPU、专用芯片)、安全产品(网络信息系统安全)、安全服务(安全集成、测评认证)等产业链上下游机构、企业自愿发起成立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联盟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联盟以应用为导向、以产业为主线、以技术为核心,通过联盟凝聚产业链上下游共享资源,整合信息安全领域的创新技术,探索和建立信息安全生态体系,促进信息安全领域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推动信息安全产业的发展。
第四条 联盟接受中关村管委会和北京市民政局业务指导。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会员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均有资格申请成为联盟正式会员:
(一)拥护联盟的章程;
(二)有加入联盟的意愿;
(三)在信息安全相关产业、相关业务和相关科研活动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六条 会员类别
1、理事长会员:在所从事的领域内具有较强的影响,积极支持联盟工作,向联盟提出申请,并由联盟审核批复后入会。会费:20万元/年。
2、副理事长会员:积极支持联盟工作,向联盟提出申请,并由联盟审核批复后入会。会费:15万元/年。
3、理事会员:积极支持联盟工作,向联盟提出申请,并由联盟审核批复后入会。会费:10万元/年。
4、普通会员:信息安全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名额不限。会费:0.2万元/年。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普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联盟全体会员会议,参加讨论章程规定的全体会员会议的事务;
(二)提出联盟标准立项建议;
(三)参与联盟标准的制定;
(四)可以与其他联盟会员合作;
(五)参加联盟定期和不定期举行的信息沟通与技术交流、培训等活动;
(六)获赠相关刊物,享受联盟内企业信息、情况交流、产业动态等相关信息;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理事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理事会员享有普通会员所有的权利;
(二) 享有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 参加以联盟名义申报的相关科研项目;
(四) 参与确定区域内信息安全产学研方向和重点;
(五) 在联盟内以及服务区域推介科技成果,发布科技信息;
(六) 通过联盟与行业用户进行沟通;
(七) 参加以联盟的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
(八) 享用联盟的各类资源,如联盟标准、联盟标志(LOGO)使用权等。
第十条 副理事长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副理事长会员享有普通会员和理事会员所有的权利;
(二) 组织以联盟名义申报的科研项目;
(三) 享有联盟为成员单位提供的各种服务以及有关优惠政策;
(四) 享有对联盟工作的监督权和批评建议权;
(五) 参加以联盟名义提交的相关建议。
第十一条 理事长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理事会员享有副理事长会员、理事会员和普通会员所有的权利;
(二) 通过联盟向政府反映意愿;
(三) 以联盟的名义组织探讨产业技术发展;
(四) 以联盟的名义组织各类活动;
(五) 以联盟的名义向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提交相关建议。
第十二条 普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的各项决议;
(二) 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 向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四) 积极参与联盟组织的活动,执行联盟的各项决议;
(五) 指派一名联系人负责联盟联系工作,及时向联盟提供可对外发布的信息及业绩材料,供宣传和存档;
(六) 不得私自以联盟的名义进行宣传和组织各类活动。
第十三条 理事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承担普通会员的全部义务;
(二)完成联盟交办的工作;
(三)尊重联盟内单位的知识产权;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四条 副理事长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承担理事会员和普通会员的全部义务;
(二)执行联盟制定的各项标准;
(三)维护联盟合法权益,保护联盟研究成果,保守联盟商业秘密;
(四)在联盟标准的研究、制定、应用和推广等方面进行实质性的资金或技术投入,根据自身特点协作产业链形成,积极推动标准化进程。
第十五条 理事长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承担副理事长会员,理事会员,普通会员的全部义务;
(二) 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三) 承担联盟标准制订任务,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更多支持;
(四) 积极推荐新成员。
第四章 会费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六条 会费的使用和管理
(一)会费主要用于联盟各种活动以及秘书处的日常运行。联盟财务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并起草年度财务报告,经理事会批准后在会员会上向会员报告。
(二)联盟除了会员的会费,还接受包括会员在内的社会各界的捐赠。
第五章 入会和退会程序
第十七条 入会程序
(一)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申请人如为公司或组织,申请时应向联盟秘书处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
1、 入会申请表(见附件7),申请表应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申请人的公章;入会申请表电子版需发送邮箱zgcxxaqcylm@vip.163.com。
2、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应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二)递交申请的方式
申请文件及资料应以邮寄方式送交秘书处。
邮寄信息:
邹冬 15650752810
中关村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产业联盟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9号楼
(三)会员入会申请审核程序
秘书处在收到申请人递交的全部申请文件和资料后,即开始对申请人的入会申请进行审核批复,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其入会申请的回复。秘书处审核批复通过后,将向申请人电邮书面通知。申请人需在收到该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会员费。秘书处在确认收到该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邮寄正式的会员证书,并附上联盟的章程及近期活动计划,申请人的入会时间以会员证书上的签发日期为准。
(四)会员费的支付方式
会员费应以汇款方式汇至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北京银行上地支行
开户名称:中关村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产业联盟
银行帐号:01090946300120112008868
(五)联系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有关会员申请的详细情况:
联盟秘书处:邹冬
电话:57328155;15650752810
传真:57328111
电子邮件:zgcxxaqcylm@vip.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北领地B-2号楼六层
邮编:100095
第十八条 退会
(一)会员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二)会员决定退出联盟时,应至少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联盟秘书长。一旦得到秘书处的书面确认,其会员资格即自动中止。
第六章 解释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联盟秘书处。
第七章 生效/适用
本会员招募细则自2014年X月X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会员,包括本招募细则修订前招募的会员和修订后招募的新会员。